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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铝单板厂家生产厂家(清朝官员一般会赏赐)清朝年终奖赏赐什么,

  • 发布时间: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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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皇帝为了奖励臣下,其手段有加官进爵、赐金银、赐黄马褂、赐花翎、赏紫禁城骑马等,死后又有追赠谥号、入祀贤良祠等。这次笔者就来讲一讲一个两个读者不太熟悉的奖赏方式——“黄缰紫缰”和“书福之典”。

一,黄缰紫缰 在清代,官员骑马也是件大事,所用之马缰颜色不可滥用,否则便由僭越之嫌清制,马缰颜色有黄色、紫色和青色之别“自郡王以上乘马用金黄缰,自贝子以上用紫缰,镇国公以下用青缰”这就是所谓的“黄缰紫缰”制度。

《清实录》中第一次关于黄缰的记载为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正月,赏给巴林亲王衔扎萨克郡王索特纳木多尔济黄缰而未列入记载的更多,土尔扈特部就有多位亲王蒙恩赏给黄缰,如乾隆三十六年,赏给策伯克多尔济、乾隆四十八年,赏给奇里布等。

此后各朝皇帝多有赏赐黄缰的事例

雍正年间,隆科多、年羹尧曾经蒙恩赏用紫缰乾隆以后,赏用紫缰者渐多如阿桂平定两金川,赏用紫缰和珅、福康安、海兰察、孙士毅等皆赏用紫缰光绪十五年,太后归政,赐李鸿章用紫缰,其后的张之洞、袁世凯等均赐用紫缰。

满、汉大臣对赐用紫缰视为一种极大的荣宠英和于道光五年,蒙恩善用紫缰,觉得“尤为非常荣宠”道光二十八年正月初二日,道光帝因正月天气晴朗,认为是丰年的征兆于是嘉奖老臣,特赐大学士潘世恩晋加太傅衔,并赏用紫缰。

对于这样的隆恩,潘世恩欣喜异常 蒙恩赏给黄缰、紫缰后,如有罪过则要收回如嘉庆初年,明亮镇压白莲教起义不利而被夺紫缰道光二年,托津“以子妇乘轿入神武门中门,坐治家不严,夺紫缰”

二,书福之典 清代每年岁末有开笔书“福”之典,最早始于康熙帝康熙六年,赐大臣福字,以蒋廷锡丁母忧,特书金笺福字赐之此后赐“福”成为恒例,赐中外大臣及翰林之值两书房者雍正时,经常赏赐给督抚、甚至提镇、布政使等福字。

乾隆十年(1745年)三月,开始在太液池北岸建阐福寺,次年八月告成于是从乾隆十七年以后,每年十二月初一日,年终书福前均到阐福寺升香,首领太监只候皇帝以“赐福苍生”十余幅,悬贴各宫

乾隆赐福字者,大多是亲王、郡王、军机大臣、南书房供奉等,每年只有十余人或不及十人赐福之外,乾隆帝有时还赐“寿”字、“宜入新年”、“一年康泰”等四字吉语但是“加赏御笔四字吉语者,非亲臣、近臣不能得也”至道光时,除御笔亲书福字赐近臣外,又加赐寿字。

晚清时,慈禧太后掌权当国,与光绪帝共同书福字颁赐臣下每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慈禧太后即书写福字、寿字,准备赏给京外王大臣等原本,自乾隆以后大体形成一个习惯:“内外大臣,除内廷供奉之南书房、上书房及内务府外,非官至二品不得赐福字,非年至五十不得赐寿字。

可慈禧太后则不然,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慈禧特赐西安知府胡延、内务府郎中增崇、河南布政使端芳,督粮道李绍芬御书福字各一方,诸臣一起来到前殿谢恩更有甚者,慈禧还将御书福字赏赐给京剧名角杨小楼可见,晚清时期的书福之典同大清帝国的命运一样,也变得衰朽不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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